样品前处理之样品的采集、保存(三)
(四)采样数量
1.原则:根据检验项目和项目而定。每份样品一般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三倍,供检验、复检和留样。
2.理化检验项目采样数量:固体样品不少于500g。液体、半液体500mL~1000mL。
3.微生物检验采样数量
(五)食物中毒样品的采集
剩余食物、病人呕吐物、排泄物及洗胃液、炊具、容器、病人的血液或尿液、带菌者检验的样品、尸体解剖标本、食品原料、半成品及成品
1.采取剩余食物的要求
最好为餐桌上剩余食物、必须无菌操作、用无菌盐水冲洗容器或用无菌棉试子涂抹,放入灭菌容器。
体积较大肉食或鱼类等,可表面消毒取内部样品,放入灭菌容器。
2.病人呕吐物、排泄物及洗胃液地采集
新鲜、避免交叉污染、治疗后可不取样、细菌性食物中毒可做肛门试子
3.炊具、容器
棉试子沾生理盐水反复涂擦;菜板可用刀刮其表面后放入无菌容器;抹布可用灭菌剪刀剪下一块,放入灭菌生理盐水的容器
4.病人的血液或尿液的采集
怀疑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初期采血直接培养病原体。便于观察血液、排泄物、食物三者中分离菌株;用病人血清作凝集试验。
怀疑化学性食物中毒应采病人的尿液进行检验
5.带菌者检验的样品
粪便、鼻腔分泌物、疮痂脓液
6.尸体解剖标本
胃肠内容物、脏器、肠系膜淋巴结、血液
7.食品原料、半成品及成品
按加工、生产过程系统采样。
注意无菌操作
食物中毒采样的注意事项
数量比日常采样量要大
无菌操作:防止交叉污染;要及时、准确、有代表性
手续完备、验目的明确、重点突出、可先做定型,再做定量
六.样品的保存
样品保存的原则
1.要保持样品原来的状态
2.易变质的样品要冷藏
3.特殊样品要在现场作相应处理
(1)霉变:可放在1%甲醛或3%福尔马林溶液,也可放在5%乙醇或稀乙酸溶液中。
(2)昆虫检验:应用乙醚或氯仿棉球熏蒸。
(3)挥发毒物:可加碱固定后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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