样品前处理之样品的采集、保存(三)

(四)采样数量

1.原则:根据检验项目和项目而定。每份样品一般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三倍,供检验、复检和留样。

2.理化检验项目采样数量:固体样品不少于500g。液体、半液体500mL~1000mL。

3.微生物检验采样数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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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食物中毒样品的采集

剩余食物、病人呕吐物、排泄物及洗胃液、炊具、容器、病人的血液或尿液、带菌者检验的样品、尸体解剖标本、食品原料、半成品及成品


1.采取剩余食物的要求

最好为餐桌上剩余食物、必须无菌操作、用无菌盐水冲洗容器或用无菌棉试子涂抹,放入灭菌容器。

体积较大肉食或鱼类等,可表面消毒取内部样品,放入灭菌容器。


2.病人呕吐物、排泄物及洗胃液地采集

新鲜、避免交叉污染、治疗后可不取样、细菌性食物中毒可做肛门试子


3.炊具、容器

棉试子沾生理盐水反复涂擦;菜板可用刀刮其表面后放入无菌容器;抹布可用灭菌剪刀剪下一块,放入灭菌生理盐水的容器


4.病人的血液或尿液的采集

怀疑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初期采血直接培养病原体。便于观察血液、排泄物、食物三者中分离菌株;用病人血清作凝集试验。

怀疑化学性食物中毒应采病人的尿液进行检验


5.带菌者检验的样品

粪便、鼻腔分泌物、疮痂脓液


6.尸体解剖标本

胃肠内容物、脏器、肠系膜淋巴结、血液


7.食品原料、半成品及成品

按加工、生产过程系统采样。

注意无菌操作


食物中毒采样的注意事项

数量比日常采样量要大

无菌操作:防止交叉污染;要及时、准确、有代表性

 

手续完备、验目的明确、重点突出、可先做定型,再做定量

 

六.样品的保存

样品保存的原则

1.要保持样品原来的状态

2.易变质的样品要冷藏

3.特殊样品要在现场作相应处理

(1)霉变:可放在1%甲醛或3%福尔马林溶液,也可放在5%乙醇或稀乙酸溶液中。

(2)昆虫检验:应用乙醚或氯仿棉球熏蒸。

(3)挥发毒物:可加碱固定后保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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